誠信監督是114IC電子網為營造良好的網上交易環境提供的一項服務。網站通過調解與公示的方式引導廣大會員誠信經營。
一、監督的不誠信行為
1、貨品不符合合同約定 ;
2、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發貨或付款 ;
3、發布的信息不真實;
4、惡意的欺詐行為。
二、監督對象
1、114IC電子網用戶及其利害關系人;
2、監督114IC電子網誠信交易的個人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和國家機構等;
3、提供114IC電子網誠信交易相關信息的媒體、金融機構等。
三、有效材料說明
投訴方提出投訴時,應遞交填寫完整的《客戶投訴表》,及其他相關的資料,且對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1、必須提供的資料:
(1)雙方簽字、蓋章的貿易合同;
(2)買方的匯款憑證或者賣方開具的發票(或收據)。
2、如因貨品質量問題投訴,投訴方必須提供專業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;貨品使用方提供的檢測說明無效。
3、其他能夠證明被投訴方存在不誠信行為的材料,包括國家機關文件、行政調查結論書、行政處罰決定書、法院判決書、專業檢測部門的檢測結論書、報紙的公開報道等。
說明:114IC電子網可根據投訴方的要求,為其提供的基本資料提供保密。
四、處理程序
114IC電子網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來給貿易雙方核實、調解和溝通,以換取更多的誠信貿易。
1、 有效資料俱全,證明屬惡意欺詐行為的,直接發布到黑名單,以資警示;
2、 只有有效資料,超出了貿易合同約定的范圍,經調解無效,將整個貿易經過展示到貿易糾紛中,以供貿易參考;
3、 沒有有效資料,且沒有采取非法手段的貿易糾紛,視情況而定給予調解。
五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限為永久性 。
114IC電子網有權更改本規則條款,且不負告知義務;114IC電子網擁有最終解釋權。